陈健辉律师亲办案例
张某海涉嫌合同诈骗、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一案,在侦查阶段予以释放
来源:陈健辉律师
发布时间:2013-07-17
浏览量:552

案情介绍:20121125日,被告人张某海因经营生意需要,伪造了某车辆登记证向黄某抵押并借款8万元。后因无力偿还借款,黄某报案,张某海被刑事拘留。

案情分析与评析:

本案在侦查阶段,本律师一方面着力促成张某海家属向黄某还清欠款,并让黄某出具有关谅解书。另一方面向办案机构出具了张某海不构成犯罪的法律意见。

   案件的处理结果:公安机关以张某海犯罪事实证据不足为由对张谋海予以释放。

 

相关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八十条

以上内容由陈健辉律师提供,若您案情紧急,找法网建议您致电陈健辉律师咨询。
陈健辉律师高级合伙人律师
帮助过13673好评数54
  • 办案经验丰富
  • 服务态度好
  • 咨询解答快
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石龙南路嘉邦国金中心一座17楼
LAWYER INFORMATION
律师信息
  • 律师姓名:
    陈健辉
  • 执业律所:
    广东都汇律师事务所
  • 职  务:
    高级合伙人律师
  • 执业证号:
    14406*********751
CONTACT ME
联系本人
  • 服务地区:
    广东-佛山
  • 地  址:
   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石龙南路嘉邦国金中心一座17楼